对于含有地理标志的证明商标,如何使用?

日期:2020-07-16 / 人气: / 来源:www.tx8844.com

  一、对于含有地理标志的证明商标,商标注册权人是否享有商标专用权?

  根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相对于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证明商标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证明商标侧重于对商品或服务地、原料、制造方、质量或其他特定品质的证明。

  因此证明商标中可以包含地名、商品名等要素;证明商标注册人是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而使用人是该组织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能指向符合条件的某一商品提供者群体;

  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在自己提供的商品上使用该证明商标,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人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基于此,证明商标注册人必须通过使用管理规则公开相关的使用条件、手续等,以使他人可以申请并获得该证明商标的使用权。

  除此之外,证明商标与其他注册商标并无本质区别,其法律保护亦无例外规定,商标法同样赋予证明商标注册人以商标专用权,并给予同等法律保护。

商标地理标志

  二、对于含有地理标志的证明商标,非商标注册权人是否有权使用,该如何使用?

  就证明商标的使用而言,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拒绝其他符合条件的人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符合条件的其他人想要使用他人已注册的证明商标的,可以通过证明商标注册人编制的管理规则申请,经过许可后使用。

  所以,他人想要使用已注册的含有地理标志的证明商标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注册商标中含有地名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该地名,而《商标法》中的正当使用为善意使用。

  (2)要符合使用条件,提出申请并经许可后才能使用,而不能自行使用。

作者:一帜特许经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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