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如何领取备案号
日期:2021-02-02 / 人气: / 来源:www.tx8844.com
(1)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主管部门的确定
根据《条例》第八条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商务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是商业特许经营的备案机关。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向特许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向商务部备案。
2009那年4月商务部下发通知,将跨省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企业备案工作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承担。
2011年11月7日通过的修订后的《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商务部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商业特许经营的备案工作委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完成;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受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未依法行使备案职责的,商务部可以直接受理特许人的备案申请。
2012年8月17日,商务部办公厅在关于进一步做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将备案材料受理和初审工作交由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承担,以加强对特许人的属地化管理。
据此,自2009年5月1日起,除了境外特许人备案工作仍由商务部承担外,其他开展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应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部分地级市或县负责备案材料的受理和初审工作。
但也有个别省把备案工作授权给了下属的地级市。例如,河北省2012年12月6日发布《河北省关于下放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工作的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工作交由设区市商务局办理,县(区)级商务部门负责出具“两店一年”证明。
《山西省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在山西省境内从事特许经营的特许人向所在地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市经营的向省商务厅备案。
因此,我国负责特许经营备案的部门包括商务部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部分设区市级商务主管部门。
(2)领取特许经营备案号(登录号)
登录号是特许人通过网络申请备案的唯一身份凭证,特许人在获取商务部备案系统网站登录号以后,输入登录号及密码,即可进行备案页面的备案操作,上传和修改文件。
通过登录号的投放和获取,保证特许人能在自己的空间中接受公众的监督和备案机关的管理,将不确定的安全因素降低到最低。
领取登录号只是申请备案前的一个身份审查过程,正如企业办理登记以前应该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登记表格一样,属于备案前的准备工作之一,不属于《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期限开始之日正式申请备案时间应从特许人获得登录号以后通过网络提交全部文件资料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
作者:一帜特许经营备案
推荐内容 Recommended
- 广东省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操作规程03-02
- 特许经营备案中两店一年的认定标10-19
- 加盟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发生原因10-14
- 特许经营合同没备案,会无效吗?10-11
-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代办多少钱10-08
- 特许加盟备案应提交哪些材料09-28
相关内容 Related
- 广东省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操作规程03-02
-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03-01
-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03-01
- 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12-18
- 特许经营备案中两店一年的认定标10-19
- 加盟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发生原因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