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格式合同、霸王条款,属于加盟费骗局

日期:2020-05-12 / 人气: / 来源:www.tx8844.com

  加盟模式又称为特许经营,为了规范这个市场,国务院在2007年通过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规范加盟连锁行业的发展。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我国各地发展水平不同,风俗习惯各异,特许经营不应该也不可能做到全国一个样,应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区别,不然就容易脱离实际,导致难以为继。

  我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十六条规定:“特许人向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

特许经营

  所谓“霸王条款”,是指生产者或经营者在格式合同中规定的,违反公平,诚信等民法基本原则且损害格式合同相对人的条款。如,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作者:一帜特许经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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