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合同中的信息披露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日期:2021-01-26 / 人气: / 来源:www.tx8844.com
1、特许经营合同中一定要用书面形式作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进行信息披露,而且还要注意一点,信息披露文件和特许经营合同应该分开,作两个独立的文件。文件应该是一式两份,一份给加盟商,一份自己留档。
实践中,有的特许人不愿意给被特许人书面的信息披露文件,害怕泄露商业秘密。
这是错误的!一份专业的信息披露文件中不可能含有特许人的商业秘密,应该在给被特许人看到信息披露文件前就对影响商业秘密的部分予以处理,最终版本的信息披露文件应该是可以给所有人查阅的。
2、特许经营企业要求被特许人签署信息披露确认单
这是有法律依据的,《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八条有规定,特许人在向被特许人进行信息披露后,被特许人应当就所获悉的信息内容向特许人出具回执说明(一式两份),由被特许人签字,双方各留一份。
这里的回执实践中就叫信息披露确认单,将来可以作为特许人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证据。
最后,强调一下,特许经营企业应该有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和信息披露确认单都应该归档管理,以备不时之需。
作者:一帜特许经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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