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加盟备案,三大“重灾”问题
日期:2018-06-12 / 人气: / 来源:未知
特许人是否可以要求备案机关出具备案证明?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备案机关有义务向特许人出具备案证明文件,证明文件的格式由商务部统一监制。
备案的有效期限多长?
《条例》没有对特许经营备案的有效期限作出规定,因此,特许人获准备案后没有被依法撤销,备案将一直有效。
《条例》实施之前,以个体工商户的形式开展特许经营活动的,能否视为2007年5月1日之前已经开始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条例》实施之前以个体工商户的形式开展特许经营活动,《条例》实施后即成立公司,且公司控股股东与个体工商户业主相一致,可以视为该公司在2007年5月1日之前开展特许经营活动,其原有的个体工商户门店可以视为该公司的直营店。原个体工商户与被特许人签订的合同,须经存续的被特许人同意后,由新公司、原个体工商户、原被特许人重新签订。
作者:一帜连锁
推荐内容 Recommended
- 广东省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操作规程03-02
- 特许经营备案中两店一年的认定标10-19
- 加盟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发生原因10-14
- 特许经营合同没备案,会无效吗?10-11
-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代办多少钱10-08
- 特许加盟备案应提交哪些材料09-28
相关内容 Related
- 广东省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操作规程03-02
-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03-01
-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03-01
- 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12-18
- 特许经营备案中两店一年的认定标10-19
- 加盟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发生原因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