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人在设备、产品供应方面会有法律风险吗?
日期:2019-06-20 / 人气: / 来源:www.tx8844.com
我们知道,签订商业特许经营合同是交易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设备、产品往往不是特许经营权的组成部分,但是特许经营合同中销售的产品、设备往往是特许人才能提供,包含着特许人的专有特色、专有技术的产品,特许人是唯一的进货渠道,对被特许人非常重要,往往影响到被特许人能否正常开展经营。
因此,特许人为被特许人提供产品供货渠道、设备采购渠道往往会成为特许经营合同的条款,这也就意味着特许人要承担向被特许人提供产品、设备供货渠道的义务。
合同约定了这项义务,同时又带来了另一个问题。即部分特许人会依据合同中的这个条款,凭借自己在特许双方关系中的优势地位向被特许人推销产品,损害到被特许人的利益。
所以,《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和《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这一事项都做了相应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条:
1、根据《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商业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根据《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信息披露中规定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披露所提供的产品、服务、设备的价格和条件。
3、《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合同签订之前特许人应该披露的产品、服务和设备的信息作了更详细规定:
(1)被特许人(加盟商)必须从特许人处购买的产品、设备、服务的价格和条件;
(2)特许人是否强制要求被特许人从指定的渠道购买产品和服务;
(3)特许人是否可以选择供货商,供货商有什么资质要求;
(4)由第三方向被特许人提供产品、设备或者服务的,特许人应该告知第三方的基本情况。
总的来说,特许人在设备、产品供应方面面临的风险是承担违约责任,主要以下几点:
1、特许人实际提供的产品、设备与宣传的不一致,形成欺诈,属于违约行为,法院会判承担违约责任;
2、完不成向加盟商供货的约定,违反合同约定,被判承担违约责任;
3、产品、设备质量不合格,承担法律上违约责任;
4、加盟商不按合同约定从特许人进货,导致特许人受损;
5、特许人短视,要求被特许人增加进货量,或者提高产品、设备单价,双方产生纠纷。
如何规避设备、产品供应方面的法律风险?
1、特许人不能在合同中约定过多的设备和产品的供应义务;
2、量力而行,不能做超过自己能力的供货承诺;
3、提供的产品、设备一定要保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
作者:一帜连锁特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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