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查询实用指南:如何识别特许人和特许项目
随着特许经营的发展,大部分企业都知道放加盟需要办理特许经营备案,同时加盟商也知道对想要加盟的品牌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查询,但许多加盟商都不知道在哪里查询,而且也不知道如何鉴别特许人和特许项目。
一、核实特许企业信息
在充分了解特许经营项目市场现状基础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特许人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基础信息、商事登记变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异常经营、违法失信、商标注册、附着于特许经营资源下的产品或者服务是否合格等,以及通过税务部门网站查询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信息。
二、查询特许经营备案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若企业通过特许经营备案,则可以显示其基本信息、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经营资源权属证明、加盟店信息、信用信息等。注意核对企业出示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业技术、经营模式等与政府网站公告内容是否一致。
若查询不到企业,则该企业尚未通过备案,需要进一步了解未备案的原因,判断特许人的成熟度及已经开展特许经营的情况。
若同一特许品牌存在多个备案的情况,注意查看各个特许人或分特许人取得经营资源使用许可情况,尽量避免在分特许人授权许可重叠的地域从事特许经营项目。
三、核查特许经营资源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特许经营的核心要素是特许经营资源,该资源应当具备排他性的市场竞争优势。因此,拟投资的被特许人应当了解特许人是否享有经营资源排他性的使用权,是否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优势和地位。
通过国家商标局、专利委等官网,充分了解经营资源的专有权属性、保护范围、保护期限等,是否与特许人开展的特许经营活动类别一致,是否已经在成熟的模式下开展了实际的经营活动满一年以上,是否存在可能侵害第三方权利等的情形。
四、关注特许合同内容
根据《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被特许人应认真查阅特许人提供的《特许经营合同》,关注合同约定的经营资源的来源、授权范围、授权权限、取得时间与使用情况;
关注特许经营体系中产品与服务的性质、第三方供货、价格等因素;关注特许经营费用的组成、种类、金额和支付方式;
关注特许人为特许经营体系所能提供的经营指导能力、技术支持能力、业务培训能力;关注合同违约、解除约定条件;
关注特许人账户信息是否为企业对公基本账户,切忌向联系人提供的私人、个人账户缴纳相关费用,并要求特许人在缴纳费用以后及时出具载明相应费用类别的发票,切忌收取收据、收条等非正式发票。
结合对特许经营市场的评估,判断特许人提供的特许经营合同是否可以实现被特许人加盟目的。
五、要求企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条例》第二十一条和《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特许人应当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信息,并同时应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
1、特许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额、经营范围以及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
2、特许人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和经营模式的基本情况;
3、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和支付方式(包括是否收取保证金以及保证金的返还条件和返还方式);
4、向被特许人提供产品、服务、设备的价格和条件;
5、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提供方式和实施计划;
6、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监督的具体办法;
7、特许经营网点投资预算;
8、在中国境内现有的被特许人的数量、分布地域以及经营状况评估;
9、最近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摘要和审计报告摘要;
10、最近5年内与特许经营相关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11、特许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12、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
规范的特许经营企业一般都会如实向被特许人客观、真实地对上述信息予以披露。
如果还有不清楚怎么查询品牌、商标,可以联系一帜特许经营为你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