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特许经营备案时“两店一年”的证明材料应由哪个部门开具?
作者:一帜特许经营
发布时间: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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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条例》的规定,企业开放招商加盟需要办理特许经营备案。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时,应当提交企业符合“两店一年”的证明材料。那么,该证明应由哪个部门开具?
直营店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证明由直营店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具;直营店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证明由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开具,除提供直营店营业证明外,如证明材料在境外形成则需要经当地公证机构(含中文翻译件)和中国驻当地的使馆(或派驻机构)认证。
应向备案主管部门提交的附件材料:
(1)特许人的直营店以分公司形式存在的,附件应包括特许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直营店经营方式证明彩色扫描件、租赁合同、照片等;
(2)特许人的直营店以子公司形式存在的,附件应包括特许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特许人持有子公司绝大多数股权的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子公司经营方式证明彩色扫描件、子公司是由特许人直接进行管理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租赁合同、照片等;
(3)特许人以其设立的多个经营场所作为直营店的,附件应包括特许人企业及其各经营场所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租赁合同、照片等。
两店一年材料是整个特许经营备案过程中极为重要的资料,其中涉及的重点和细节繁多,有的地区不仅需要执照、租赁合同、照片这些基础材料,还需要提供房产证等证明,所以需要多加注意,否则极易导致备案资料被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