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的法律风险点识别(二)
目前,商业特许经营是一种常见的经验模式,通过了特许经营备案的企业会比没有备案的企业拥有更好的品牌形象及信任度。在特许经营中有一些常见的法律风险需要我们认识并及时规避,上期我们从合同名称、经营资源和特许经营主体三个方面分析了特许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今天我们将了解的是特许经营信息披露方面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四、特许经营应尽到何种程度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许人将自身的一些经营资源授权给被特许人使用,这些资源是真是假,其实只有特许人自己清楚,对于被特许人来说其实无法真正的了解到特许人经营资源的实情,这样就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形成了典型的信息不对称。所以为了避免特许人只披露对自己有利的信息,就通过执行具体法的形式来平衡双方之间的关系,通过目前的法律来看,在商业特许经营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对于特许人的披露义务规定的非常详细,基本上涉及到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
1、特许经营没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23条的相关规定,如果特许人没有履行相关的披露义务或披露的义务是虚假信息等,那就赋予了被特许人解除权,但如果特许人存在严重的披露不实的情况,也极有可能构成欺诈,法律对于特许人的披露业务规定的非常详细。
2、特许人没有披露任何信息,可以依据这个条款要求解除合同吗?
这也不是必然的,这要结合是否影响合同本身目的的实现来综合判断,但总的来说,信息披露义务也不是被特许人转移商业风险的挡箭牌。不是只要违反了任何信息披露义务,都会面临的解除合同这样的后果。
五、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的这么详尽,如何保护自身的商业秘密呢?
目前,特许人商业秘密存在这样几个困境,第一是强制披露,这样就会导致邪路的渠道非常广泛;第二是信息披露的文件,没有被认定成商业秘密;第三是特许人商业秘密受到侵害时,损害赔偿难以确定。
1、存在这样的困境,应该怎样做好防范呢?
一、这种谈判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肯定是经过多轮的沟通谈判,在这个过程中,对于相关信息的披露,应当遵循由一般到核心的过程,比如从宣传资料、招商手册开始进行最初的披露。
二、强化保密意识,特许经营企业在对外的信息披露过程中,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直接接触信息披露工作的招商人员或签约代表等,都必须具备强烈的保密意识。
三、健全保密制度,企业内部做好保密信息的分级、保密区域的划分、保密人员的确定等。
四、通过保密协议,将保密义务和责任直接以书面的形式明确约定,一旦发生泄密也有利于进行索赔。